安徽省亳州市某药企因违规变更生产地址被处以60万元罚款
亳州新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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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5-09 15:38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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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省亳州市某药企因违规变更生产地址被处以60万元罚款,具体违法事实及处罚依据如下:
一、主要违法事实
未经批准使用备用库生产
该企业在厂区南侧非认证车间生产黑顺片(批号241003)和清半夏(批号240701),涉及货值金额合计1.1275万元。因成品库改造,企业临时启用备用库进行退货产品的重新包装,但未向监管部门备案。
具体违法行为包括:
黑顺片退货后重新包装,货值3025元;
清半夏退货后重新包装,货值8250元。
企业负责人资质造假
企业负责人刘皊芝实际为小学学历,未参与日常管理。企业提交变更申请时伪造学历材料,且未提供相关培训记录。
二、处罚依据及结果
安徽省药监局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作出以下决定:
罚款60万元;
没收违法所得及非法财物1.1275万元;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皖药监药处罚〔2024〕2-103号。
三、案例特点
此次处罚凸显监管部门对生产过程合规性的严格审查,包括生产场地变更备案、标签管理及人员资质的真实性核查。涉事企业因同时违反生产规范与诚信申报要求,面临多重处罚。